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暨一期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
窑炉尾气处理项目
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天马司招(2021)新建-17号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本公司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暨一期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窑炉尾气处理项目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
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暨一期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窑炉尾气处理项目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
2、工程概况
2.1总体概况:
招标人为了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的号召,拟对新建窑炉的尾气进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等综合治理,该窑炉的熔化面积为120平方米,燃料使用天然气。
2.1.1对天马公司新建窑炉的尾气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由供应商提供处理的方案。
2.1.2处理工艺要求是“干法脱硫脱酸+陶瓷黄管脱硝除尘一体化”。
2.2工程地点: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
3、招标范围
3.1本工程为窑炉尾气处理项目。
3.2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供货、钢结构、安装、检验、调试、验收、培训及技术服务等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桩基及土建基础施工除外。
3.2.1窑炉尾气处理项目设计:根据招标人“干法脱硫脱酸+陶瓷黄管脱硝除尘一体化”的处理工艺,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的土建、装饰装修、工艺、设备、安装、消防(不限于有资质的第三方配合)、管道、安防、强弱电等设计。
3.2.2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和项目需要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钢结构)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
3.2.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工程期限
4.1总工期: 240 天,以日历天计算。总工期包括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交付使用。
4.2工程实施进度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点 |
备注 |
1 |
系统工艺流程图、土建施工图、系统安装图等 |
合同生效后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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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制作、运输至安装现场 |
合同生效后15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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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 |
合同生效后21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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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系统达到合同排放要求,交付使用 |
合同生效后24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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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5.1 资质及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不能低于投标价。
(3)投标人须是窑炉尾气处理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专业集成商。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证书(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设计资质以及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或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等。
5.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3 业绩要求: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国内玻璃厂或类似的成功案例。
5.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投标人在2021年06月11日18:00前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账户(名称: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账号:2310464109020103760)。
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补齐),工程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或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退还中标人(仅适合于中标人已按要求开具履约保函)。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单位后30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或不按期开工,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没收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5本招标项目拒绝转包。
5.6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5.7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在投标人报名时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6、报名时间及方式
6.1报名时间: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6.2报名方式:到招标人所在地或采用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
投标报名函;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开户行许可证;
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设计资质以及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资质证书;
行业生产许可证;
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环境、健康安全);
近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近3年承揽的至少1例类似项目的合同;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允许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供,原件在本项目开标时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投标报名函需同时承诺,保证投标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是完全真实可信的,若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以下处理:
(1)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含通报和市场禁入);
(2)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赔偿招标人的经济损失。
6.3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
7、招标文件的发放
7.1发放时间: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7.2发放地点: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采购部),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
7.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银行转账凭条到招标人现场索取或以邮件的方式索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8、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递交
8.1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制投标书,不规范的投标书将被认定为废标。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数量:投标文件纸质版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Office2003(Word、Excel)、CAD2007等版本,均为可编辑文本。
8.3签署:投标书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署;电话、传真、邮件、微信、QQ等形式送达的投标书不予接受。
8.4密封与标记:须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确保标记清晰。
8.5递交及截止日期: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06月25日上午9:00前。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邮寄或送至招标人处,截止投标日期之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若投标人发现投标书有误,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8.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采购部)。
8.7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8.8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日历天。
9、开标日期及地点、评标办法、中标、合同签订:
9.1开标日期:2021年06月25日上午9:00时(暂定)
9.2开标地点: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暂定)
9.3评标办法、中标、合同签订(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后,择优选择中标人。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未中标的原因解释,招标人对投标书实行保密管理,概不退还。
10、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本招标公告于2021年05月26日在如下网站发布: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smglass.com.cn)
ng南宫国际app下载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keerfloor.com)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okcis.cn)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
邮 编:629209
商务咨询:何先生15828992233 0825-6766888-8312 邮箱heguowen@smglass.com.cn
技术咨询:杜先生13982555808 0825-6766888-8601 邮箱dukaiyang@smglass.com.cn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